一、依據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本(114)年3月6日雅臺字第1140000007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國中部1名(自然 科專長)、高中部1名(公民科專長)。
(二)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3名(須擔任導師)。
(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須擔任導師)。
(四)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高中部數學科1名、物理科1 名,擇優錄取。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本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併附各校聯絡人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