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告事項:
一、需用名額:專案輔導員計1人。
二、工作內容:
(一)追蹤輔導轉介至本府過渡性教育措施之學生,每月定期追蹤或訪視輔導青少年狀況並作成紀錄,連結大
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資源,提供學生職涯規劃或諮商輔導會談服務、小團體輔導、親子家庭支持活動及陪
伴關懷等。
(二)執行本市結合公私立機關(構)、大專院校或民間團體過渡性教育措施計畫內容。
(三)連結網絡資源,召開學生資源聯繫會議。
(四)接受本府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
(一)嘉義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二)受輔青少年之職訓、就業場所、上課場所、家庭等。
四、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男性已服完兵役或免服兵役。
4.未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專業資格-應具以下資格條件之ㄧ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且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任一證照。
2.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且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證照。
3.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
畢業證書,且具備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貳、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113年11月22日以前,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學輔校安科」(收件地址:600嘉義市中山路
199號),郵件封面加註「參加甄選嘉義市政府結合公、私立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辦理過渡性教育措施
計畫專案輔導員報名資料」。
三、報名及工作問題洽詢電話:嘉義市政府學輔校安科林小姐 05-2254321#367。
四、報名應檢附證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各項證件A4影本一份(依序排列裝訂),影本繳交時請註明「與正本
無異」並簽章。
(一)報名表(如附表1)。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如具特定對象身分者,請依各身分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自傳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證明)。
(五)專業證照影本或符合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相關證明(如修習臨床心理實習證明
書、修習諮商心理實習證明書、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證明書、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
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項規定修習之特定領域學科相關成績單或學分證明)。
(六)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七)其他注意事項:
1.證件影本與原始證件不符或不實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行負責。證件影本於審查後抽存,不另附
還。
2.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
3.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所送資料亦不予退還。
4.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撤銷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其他相關甄選報名資訊以公告簡章說明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