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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111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簡章」1份

  • 發布單位:課程發展科

一、有意參加遴選作業者,請詳閱旨揭簡章之規定,並於111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備妥各項規定文件,親送(或委託申請)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二、隨文檢附旨揭作業簡章1份, 另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