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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各參賽單位報到時間、總領隊會議時間及開幕地點修正案

  • 發布單位:體育保健科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3年9月16日屏府教體字第113900477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修正內容臚列如下:
(一)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9條第3項,各參賽單位報到時間:原訂於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12時,修正為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
(二)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9條第4項,各參賽單位總領隊會議:原訂於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修正為1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三)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第9條第7項,開幕典禮113 年10月26日(星期六)下午5時原訂於屏東縣立田徑場(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9號)舉行,修正為屏東縣民公園(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台糖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