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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111年身心障礙運動桌球B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體育保健科

一、宗 旨:培育身心障礙體育運動 教練 人才,提升各種身心障礙體育運動教練素質,積極提高我國教練在國際間之地位,繼而為國爭光。
二、講習日期:111年12月9日起至12月11日 共 3天,32小時 。
三、講習地點:高雄大學 (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學科:綜合大樓-演講廳;術科:運健大樓 -桌球室 )
四、 參加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以上,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參加該項運動教練講習會,修滿各級規定之課程與時數者始得參加該級運動教練測驗。
 (一 )取得 桌球 C級教練證後,實際從事身心 障礙運動教練工作二年以上 。
 (二 )取得 桌球 A、 B級教練證者。
 (三 )曾當選 桌球 身心 障礙運動 正式 國際錦標賽之國家代表隊選手者 。
 (四 )曾擔任 桌球 國內、外職業運動正式隊員者。

五、詳細資訊,請詳見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