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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指定曲為各類組指定曲目的第1首

  • 發布單位:社會教育科

一、依據本市111年8月3日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草案研商會議紀錄辦理。
二、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公告「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_個人項目」,各比賽類組分別均有3首指定曲目(依序定為第1首、第2首及第3首);經111年8月3日研商會議公開抽籤決定,本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指定曲為各類組指定曲目「第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