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辦理。
- 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有意願承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該市111學年度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委託辦理甄選。
- 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
- 參與甄選資格:
- 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 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 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 據點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9 號。
- 繳交資料注意事項:
- 依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
- 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25份及電子檔1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 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
- 請於111年2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該局學前教育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 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
- 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路徑: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
- 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087、電子郵件:edu_pse.39@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