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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

  • 發布單位:特幼教育科

  • 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辦理。
  • 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有意願承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該市111學年度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委託辦理甄選。
  • 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
    • 參與甄選資格:
      • 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 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 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 據點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9 號。
    • 繳交資料注意事項:
      • 依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
      • 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25份及電子檔1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 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
      • 請於111年2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該局學前教育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 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
  • 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路徑: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
  • 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087、電子郵件:edu_pse.39@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