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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甄選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之甄選相關事宜,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

  • 發布單位:特幼教育科

一、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辦理。

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有意願承辦該市非營利幼兒園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該市111學年度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委託辦理甄選。

三、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參與甄選資格:

1.學校財團法人(僅得參與非營利幼兒園甄選)。

2.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3.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4.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二)據點地址:

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339號。

2.行愛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與行善路交叉口。

(三)繳交資料注意事項:

1.依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

2.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25份及電子檔1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四)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

1.如欲甄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辦理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請於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該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2.如欲甄選「行愛」非營利幼兒園:請於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該局學前教育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西北區。

3.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

四、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路徑: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

五、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087、電子郵件:edu_pse.39@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