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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

個資保護聲明

  1. 感謝您報名參加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辦理之各項活動,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本府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2. 一、蒐集之目的:本府為辦理活動業務需要,需取得您的個人資料,以利後續通知聯繫或登錄研習時數使用。
  3.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C001、C003)、特徵類(C011)。
  4.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2. 期間:至活動結束。
    3.   
    4. 地區:中華民國轄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
    5.   
    6. 對象:活動承辦人及相關人員。
    7.   
    8. 方式:以電子郵件、電話、書面等方式聯繫使用。
  5. 四、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但報名提供資料不足或有其他冒用、盜用、不實之情形,可能無法完成本次報名事宜。
  6. 若您勾選「同意」,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項聲明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