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取:朱韻儒,備取:蔡悅宜。 二、請正取人員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向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於接獲通知遞補時,應於通知之次一上班日下午5時前到校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一、正取:朱韻儒,備取:蔡悅宜。
二、請正取人員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向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於接獲通知遞補時,應於通知之次一上班日下午5時前到校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