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東區蘭潭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 依據:嘉義市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
- 報名日期:(逾時恕不受理,如缺額補滿時,將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於榜示時一併公告)
(一)第一次招考:110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8:00至10時20分止。
(二)第二次招考:110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8:00至10時20分止。
(三)第三次招考:110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8:00至10時20分止。
三、報名地點:嘉義市東區小雅路419號;蘭潭國小午餐辦公室。電話:2763492轉16 或12
四、徵才項目:公開徵求優良之中餐烹調廚工1人,備取若干人。
五、基本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兒童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之情事者:
1.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3.罹患精神疾病尚未痊癒,不能勝任教保工作。
4.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三)男女皆可,男性應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應出具相關證明)。
(四)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
病等,經公立醫療院所或100年審定為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合格,並於報到8日內繳交
最近1個月內證明合格者。
(五)同意並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六)同意簽定定期雇用契約。
六、報名資格:
(一)國小以上畢業。
(二)具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改制前為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
士證照者。
七、報名方式及手續:
(一)一律親自現場報名,填寫報名表一份,加蓋私章。(私章攜帶備用)
(二)繳驗有關證件(正本驗訖即發還,各證件請以A4規格影印一份留校存查)。
1、國民身份證。
2、經歷證件、服務證明正本檢核後發還,影印本留存。(無則免付)
3、畢業證書正本檢核後發還,影印本留存。
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改制前為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證
照檢核後發還,影印本留存。
5、繳交合格健康檢查切結書。
6、最近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照片三張(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准考證及積分審查表)。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廚工之有效期限至110年7月31日止。
九、甄選方式:
(一)積分審查(20%):審查項目為學歷、經歷、證照、研習等項。
(二)面試(80%):專業知識、工作態度,衛生習慣、配合行政及協調溝通能力等其他等,時間為每人10分鐘。
(三)根據本校訂定之評分表逐項評分,滿分為一百分,未達七十分者不給予錄用。
(四)根據評分總表,依評分結果高低排名,排名第一順位者優先錄用;分數相同時,以口試成績排序第一者為優先。
十、甄選日期:逾時者視為自動棄權。(應試者請於甄選前10分鐘至本校午餐辦公室完成報到手續。)
(一)第一次招考:110年 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起,逾時者視為自動棄權。
(二)第二次招考:110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起,逾時者視為自動棄權。
(三)第三次招考:110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起,逾時者視為自動棄權。
十一、甄選地點:本校達觀樓三樓會議室。
十二、甄選結果公布:於甄選當日下午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三、注意事項:
(一)錄取者請於榜示隔日上午9:00前至蘭潭國小午餐辦公室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同自
願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繳交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後與本校簽約,若健康檢查不合格或未繳交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錄取人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
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已聘任者應予解聘。
(四)錄取人員報到後,經分發學校查知有違反兒童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之情事者,取
消錄取資格,已聘任者應予解聘。
(五)聘用期間為110年 2 月 17 日~110年 7 月 31 日。若表現不符合學校需求,則無條件
辦理離職,不得異議。
(六)本校供膳人員屬契約進用人員,非正式編制內人員,須簽訂定期雇用契約,並履行供膳人
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十四、甄試簡章自110年 1 月 8 日(星期 五)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五、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導致本甄選各項日程、地點須更改時,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六、申訴專線:電話05-2763492轉16(嘉義市蘭潭國民小學午餐辦公室)
十七、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甄選委員會修正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