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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辦理「第九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請貴校鼓勵所屬學生報名參加,請查照。

  • 發布單位:特幼教育科

一、「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計畫」宗旨在於獎掖、培養、啟發具有潛質、創新與個人獨特性之身心障礙的視覺藝術創作者,在未來創作上獲得更好的環境和發展。
二、收件日期:114年3月15日至114年6月15日止。

三、徵件資格:至民國114年6月15日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第七、八屆金獎得獎者須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佳作獎不在此限)。

四、詳細活動資訊請見光之藝廊網站:https://www.lumin-art.org.tw/?cat=51,或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04-2376-0080洽詢。

五、檢附徵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