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24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140009247號函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以下簡稱技檢中心)114年1月22日技競字第114210004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依據職業訓練法、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及114 年度全國技能競賽計畫辦理。
三、為促進我國職業訓練與技職教育發展,鼓勵國人學習技 能,提高國家技術水準,並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技能 競賽。勞動部每年辦理全國技能競賽,重點說明如下:
(一)競賽期間:114年7月16日(三)至114年7月20日 (日)。
(二)辦理地點:臺北南港展覽館1、2館。
(三)報名時間:推薦113學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前3名選手時間:114年5月1日(四)9時起 至5月9日(五)24時止。
四、旨揭競賽合併辦理第一階段國手選拔賽,歷屆獲得全國技 能競賽(含表演賽職類)前3名之選手,年齡未逾國際(或亞 洲)技能組織規定,且未曾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或亞洲)技能 競賽者,得報名參加該職類國手選拔賽,報名時間自114年 4月1日(二)9時起至114年4月11日(五)24時止。
五、簡章相關內容及報名資訊請詳見技檢中心全球網 (https://www.wdasec.gov.tw)/競賽專區/資料下載/競賽 計畫及簡章或技能競賽主題網站(https://worldskillstw. wdasec.gov.tw/)。